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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像頭依賴折射中國社會信任電梯保養推薦度下降 隱私讓位防范

——在公共場所普遍推廣,既起到瞭“震懾”作用,成為公共安全的好幫手,又在處理社會糾紛時,扮演瞭“目擊證人”的角色

北京朝陽區居民李曉琪的女兒剛上幼兒園,每天上班,曉琪都能通過幼兒園的網站看到女兒在幼兒園的實時情況。“其實就是個攝像頭,再聯上網,這樣就能知道孩子在幼兒園會不會受委屈。有瞭這個,我安心多瞭。”

李曉琪也有不喜歡攝像頭的時候,每次回傢進電梯,她都下意識地站在攝像頭緊底下,“也許那是盲區,不然讓它照著,真別扭。”和她一樣,面對日益增多的攝像頭,人們有愛也有恨。

“路上有剮蹭事故,我們通過監控頭看到已經出現擁堵,請您繞行。”交通廣播正在直播。

“小區有嚴密的紅外周界系統,保障每位業主的安全。”在銷樓盤,由攝像頭群組構成的周界系統已經成為房屋的賣點。

“稍等,我看看他們班吃完飯沒有。”北京市第五幼兒園保安對一位正要接孩子的傢長說——教室裡裝瞭攝像頭,一舉一動監控室都能看到。

如今,無論是道路、商場、銀行、學校還是街頭,攝像頭已經隨處可見,其應用的范圍、發揮的作用,也在日益擴大。

在北京朝陽區安慧裡小區,一位物業管理員告訴記者,由於每個單元樓道和電梯都安裝瞭攝像頭監控,小區內基本沒有發生失竊。“小小攝像頭對犯罪分子有很大的震懾力,即使有鋌而走險的,把錄像交給警察,很快就能破案。”管理員說,以前人來人往都靠人眼觀察,現在在屏幕裡面一目瞭然。“小區裡治安非常好,攝像頭監控讓我們感覺很安全。”一位小區居民這樣說。

資料顯示,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安裝攝像頭後一年時間裡,就通過電子監控系統破獲各類案件33宗,抓獲嫌疑人45人。

“我們把攝像頭稱為技術防范手段,幹瞭這麼多年公安,我覺得這幾年用上這個東西,的確有它的積極作用。”天津市公安局保稅區分局保安公司經理朱國吏告訴記者,在天津保稅區,不少企業都在使用攝像頭,有的企業甚至每個崗位都有,這不僅是企業安全的需要,有時候對企業技術信息也有保護的作用。

除瞭安全領域的廣泛應用,隨著社會糾紛的增多,攝像頭儼然成瞭不可或缺的“目擊證人”。

今年8月,江蘇南通又發生一起“彭宇案”,一位大巴司機在立交橋上發現瞭一個騎三輪車的老太太倒在路上,司機前去攙扶,卻被誣為肇事者。幸而大巴上安裝有攝像頭,錄像還瞭司機清白。

請來監控錄像作證的例子在我們身邊也不少。筆者的一位同事在北京一傢醫院拿藥時,就目睹瞭一場爭執。院方認為前面一位患者沒有交錢不予發藥,而患者堅稱已經付款,雙方爭執不下。“看監控錄像”,經過一番查證,原來是收款員在收瞭患者的費用後忘記蓋章瞭。小小攝像頭台中電梯維修,的確平息瞭許多爭執糾紛。

隨著攝像頭在許多公共場所的推廣,其作用也越來越大,各個城市的推廣力度也在不斷加大。東部沿海省市由於經濟基礎好、起步早,城市報警與監控系統建設無論是建設規模、技術標準還是應用成效,都明顯優於經濟欠發達地區。數據顯示,廣東省監控攝像頭總數接近100萬個,居全國首位。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喬新生教授認為,借助於電子監控手段強化社會管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電子監控至少可以解決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可以大幅度地減少行政執法成本,特別是減少行政執法的人力成本;第二,可以固定證據,從而更好地保護公民的權利;第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執法人員濫用權力,損害公眾利益。

■無孔不入引擔憂

——攝像頭泛濫、信息被濫用,引發隱私被侵犯風險。無所不在的監控提高瞭公共安全度,但也增加瞭人們心理上的不適感

今年8月22日,四川綿陽一名車主超速駕駛時撫摸副駕上女性胸部的照片被曝光,成瞭不少人茶餘飯後的話題。這段高速公路上的監控視頻在網上公開後,車主與副駕上的女性都成瞭焦點,甚至被人肉搜索。

這個事件讓人聯想起2008年上海地鐵錄像泄露事件。地鐵站臺上,一對依依惜別的青年男女,纏綿親熱。這一熱戀場景,被拍成2分48秒的視頻,鏡頭還進行瞭中景、遠景的切換,甚至還有兩人表情的“特寫”。 據上傳者稱,視頻來源於地鐵站監控錄像的畫面,拍攝者則是地鐵公司的員工。這段視頻在當時成瞭各大視頻網站的熱點,點擊量不斷攀升,隨之更是引起瞭一場軒然大波,被拍事主要狀告地鐵公司侵犯隱私。

“在攝像頭下,我們還有隱私嗎”?在一次次監控信息被泄露之後,人們這樣發問。很多人感到,有瞭攝像頭,安全的確更有保障,但“一舉一動盡在掌握中”也給人造成一些壓力,會感到不自在、隨時“被盯著”。

“今天談論別人的視頻被上網,明天我們也可菜梯價格能成為受害者,所以見瞭攝像頭,我總想躲開。”重慶公務員趙蕾說。

一傢名為“第一調查”的網站曾在今年4月發起瞭一次《公共場所攝像頭的隱私權問題》的網絡調查。調查結果顯示,49.14%的網民擔心過公共攝像頭暴露隱私問題,56.86%的網民在探頭下想過會走光或泄露私密信息等個人隱私。

本為保護公共安全的攝像頭,為何會成瞭侵犯隱私的罪魁?監控錄像究竟該如何被監管?

在現實生活中,安裝攝像監控電子設備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公民個人出於保護個人財產和人身權利考慮,在私人領地安裝攝像監控電子設備;另一種則是國傢公權力機關出於維護國傢利益、公共利益的考慮,經過批準安裝攝像監控電子設備。目前,對於能否安裝攝像監控電子設備,我國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一些單位、個人私自安裝監控設備,導致瞭一些矛盾的產生。曾經有一傢公司老板給員工工作平臺裝上攝像頭,以制止員工上班時間打遊戲、看球賽。這一做法被知曉後立刻引起員工的不滿,認為是“高壓管理”、“不被信任”,甚至有人提出辭職。

“信息使用目前存在邊界不清晰的問題,即使是公共場所也存在隱私。”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社會心理研究室副研究員王俊秀認為,攝像頭是一種監控設備,監控本身包含兩重含義,監的過程是信息采集,控是指采集的信息怎麼用。像綿陽高速公路、上海地鐵都出現瞭監控使用不當問題。雖然是公共場所,但是信息采集必須集中於公共信息,而非個人信息,另外被采集的信息也絕不能被濫用。

喬新生表達瞭類似的觀點,他認為,四川綿陽高速公路超速駕駛司機的錄像資料,隻能作為執法機關行政處罰的依據,可是由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置不當,有關錄像資料出現在互聯網絡上。要切實保護公民的個人隱私權,必須約束行政機關的權力,防止行政機關利用自己所獲得的電子音像資料,損害公民的基本權利。

■攝像頭依賴折射社會信任度下降

——公共安全感不足、不同個體間缺乏信賴,社會信任度的降低使個人隱私讓位於防范需求

不久前,筆者到一傢國字頭銀行辦理轉賬業務,由於不是工作日,櫃員告知周一再來。因為存折掛帶的銀行卡丟失,征詢櫃員意見,當日先辦理瞭銀行卡掛失手續。然而,周一前往銀行轉賬時,卻被告知因為掛失凍結瞭資金,不能轉賬。

幾經協商,銀行同意協助辦理解凍手續。雖然筆者帶著身份證件和當時的銀行簽字文件,但是銀行一再堅持要調閱當日監控錄像確認是本人才能辦理。

“有證件,有簽字,為何還非要看錄像?”“我們當然是從安全方面考慮,既然有錄像,還是看看吧!”雖然理解銀行的做法,但是被懷疑的感覺的確不是那麼自在。

不僅針對個人的信任度差,目前,對於一些公共事件,人們想求得真相的第一反應就是想看到當時的攝像監控視頻。而在這些事件中,又常常出現視頻被刪改的質疑之聲。

一定要借助攝像頭這樣的技術手段才能獲得真相嗎?有瞭技術手段,就一定能獲得真相嗎?無論有怎樣的疑問,在我們的生活裡,攝像頭還在不斷地增加——城市網格化管理,要裝很多攝像頭;想知道孩子有沒有被保姆虐待,在傢裡裝個攝像頭;要瞭解職工在崗位上的情況,在辦公室安個攝像頭;甚至妻子防止丈夫出軌,都用上瞭攝像頭。攝像頭依賴,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

“誰願意生活在監視之下?但是為瞭安全,我覺得值得。”北京凱旋城小區一位業主的話代表瞭很多人的想法。

“之所以需要電子監控設備,根本原因就在於整個社會秩序存在問題,一方面公眾之間的信任度在逐漸地降低,而另一方面社會管理的成本在不斷地提高,在這種情況下,借助於電子攝像監控設備強化社會管理,也是一種不得已的舉措。”喬新生說。

“互相缺乏信賴,缺乏公共安全感,這是很多人的普遍心態。因此,防范成瞭第一需要,隱私已經讓位。”王俊秀認為,“監控”的預設就是不信任,社會需要一定程度的監督,但應當有法規。除瞭監控場所外,監控主體更要嚴格限制,比如前段時間網絡出現的雇主在傢安裝攝像頭監視保姆的事件,雇主的行為就是明顯不當的。

喬新生認為,電子攝像鏡頭的過量增加,說明社會管理機關出現瞭社會管理技術主義的傾向,一些監管機構不是把主要的資源用於街頭社會管理,而是習慣於通過攝像鏡頭履行自己的職責,這樣做很容易出現權利和義務失衡的現象,如果社會管理機關過分依賴電子攝像監控設備,那麼,公民的權利就會處於十分危險的境地。

“當前,我國電子監控設備不足和電子監控手段濫用的現象同時存在。”喬新生認為,這一方面反映我國社會管理電子化還沒有步入有序軌道,另一方面則反映瞭我國執法機關在借助現代電子監控設備強化社會管理的同時,或多或少地忽視瞭公民的權利。

“使用電子監控設備,必須有法可依。隻有不斷強化公民的知情權,滿足公眾的監督權,我國的社會管理才能開創新的局面。”喬新生說。(孫秀艷 徐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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