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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記者王揚宇台北14日電)最高法院今天召開李宏基家暴殺人上訴案「生死辯」。被害家屬說,擔心倖存的外孫女教育權被剝奪,只好載她跨區就讀,想起來真的很心痛。

李宏基在民國103年4月殺死陳姓前妻後,將就讀幼兒園的女兒擄走,並電動床床墊在車上燒炭自殺;李送醫急救後挽回一命,但幼女不幸身亡。

一審法院判李宏基無期徒刑,但案件進入二審法院及更一審,李宏基均被判死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開庭進行言詞辯論。陳女的父親與委任律師,今天均出庭並表達意見。

庭末,陳父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除了希望社會還給2名死者一個公道,也擔心本案另一名倖存外孫台北電動床女的教育權。

陳父說,外孫女目前就讀小學二年級,她到醫院看病時,遇到幼兒園同學打招呼,同學的家長看到就將其拉走,他的孫女問「為什麼會這樣」,讓人看得很心疼;此外,在自家附近學校就讀,沒有學校肯收,所以自己每天開車送外孫女跨區就讀,路途約60公里。

陳父無奈地說,可能是其他家長「怕凶手以後會報復」,待在小孫女旁邊會受到波及等,也有學生家長向學校投書,說這樣「不好」,這學期就有5名學童轉學,「希望司法還我們一個公道,要不然小外孫女處處受到排擠很可憐,教育權也被剝奪」。10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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